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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中心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动物中心 发布日期:2024-09-07

实验动物中心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实验室气体使用安全和气体钢瓶(以下简称气瓶)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规范行为,按照《长治医学院实验室气瓶安全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健全实验室气瓶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实验人员操作步骤。

二、加强对气瓶安全使用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确保使用气瓶的教职工和学生充分了解并掌握气瓶相关的安全知识。

三、实验室应建立气体购买使用台账;每个气瓶要配有气瓶安全信息标识牌和状态卡,用气单位要按要求规范填写;危险气体钢瓶附近,应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四、搬运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搬运气瓶一般用气瓶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严禁手抓开关总阀移动,切勿拖拉、滚动或滑动气体钢瓶。不能带着减压阀移动气瓶。

五、气瓶摆放应正确固定,放置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和火源,避免曝晒和强烈震动;气瓶周围不得放置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与瓶内气体发生反应的化学品。

六、各种气体气瓶要专用,不得混装。严禁将装有气体的钢瓶与电器设备及电线等相接触。

七、实验室定期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排查隐患;气体钢瓶如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已损坏等情况,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时,须立即停止使用。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或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等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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