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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实验动物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中心 发布日期:2024-08-15

实验动物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人员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为主,杜绝事故隐患。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本室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四、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事先上报实验动物中心主任批准。

六、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单独隔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

七、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八、实验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

九、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十、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十一、实验结束后,应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清理和归还各种试剂及化学药品。

十二、参加实验的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电(气、水)源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关好实验室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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